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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锰锌冶炼企业整合指导意见的通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锰锌冶炼企业整合指导意见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9]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州经委制定的《湘西自治州锰锌冶炼企业整合指导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

湘西自治州锰锌冶炼企业整合指导意见
(州经委 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

  按照全州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业结构调整要求,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为契机,加快我州锰锌冶炼企业整合步伐,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速推进“一化三基”,突出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引进大资本、大企业,重点围绕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强势推进锰锌企业整合,发展壮大锰锌产业集群,推动我州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本着“优势优化、做大做强、又好又快”的发展理念,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格按照国家锰锌企业准入条件,采取兼并、联合、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以大并小、以优并劣,实现锰锌企业整合、转型、升级。

  三、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我州锰锌企业“统一布局、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的目标,即电解锰企业由目前的50户整合到8-10户,每户生产能力3万吨/年以上;电解锌企业由目前的13户整合到4-5户,每户生产能力10万吨/年以上。

  四、方法步骤

  (一)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

  1、新上电解锰项目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准入条件,即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规模达到10000吨/年及以上,企业总的生产规模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

  2、新上电解锌项目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准入条件,即单系列锌冶炼规模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

  (二)严格执行优惠电价政策。

  1、电解锰企业方面。

  (1)从2009年起,对现有企业中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生产能力4000吨/年及以下的,停止享受优惠电价,并上报执行差别电价;达到条件的企业,按生产能力大小享受优惠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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