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全面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重点,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督促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监督。督促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强化医药价格监管。督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和探索,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加强对全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行院务公开。
(四)以落实燃油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督促做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工作;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政策规定,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继续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
(五)以推进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督促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实现机构、职能、人员、财务等与行政主管部门彻底脱钩,坚决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探索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收费管理、诚信监督等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六)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继续抓好对专项资金的监管。督促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低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善实时监控体系,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建立防范资金风险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对被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加大回收力度,确保全额归位。
(七)以深化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下大力气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落实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名校办民校”、“校中校”、“校中班”的问题,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八)以切实减轻基层、企业负担为重点,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继续开展全面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禁止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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