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征收土地拆迁农村房屋补偿标准
(2)
单位:元/㎡
类别
| 房 屋 结 构
| 补偿价
| 增 减 因 素
|
砖木二级
| 内外24cm以上眠墙、部分24cm斗墙或19cm混凝土小砌块墙,混合结构楼面或标准木板楼面,木屋架瓦屋面,内外墙粉灰或外清水墙,平项或装饰平顶,混凝土地面或地板砖地面,水电设施齐全,层高3m。
| 400
| 内外墙未粉灰减3%,门窗未刷油漆减2%,无屋顶板减5%,竹席天棚减3%,素土地面减2%,三合土地面减1%,无水电设施各减3-4%,层高增减同上。
|
土木一级
| 土砖或土筑墙,部分红砖墙,内外粉灰,木屋架瓦屋面,竹席或其他天棚,标准木板楼,油漆玻璃木门窗,水泥地面或砖地面,层高3m。
| 320
| 内外墙未粉灰减3%,门窗未刷油漆减2%,无天棚减2%,素土地面减2%,层高每增减10cm增减1%。
|
土木二级
| 全部土砖或土筑墙,内墙粉灰,或部分粉灰,普通瓦屋面,普通木楼板,水泥地面或三合土地面,层高3m。
| 300
| 内外墙未粉灰减3%,素土地面减2%,层高每增减10cm增减1%。
|
简易一级
| 1、全部土砖墙,或木柱屋架卡砖墙,部分混条、竹片、木板壁墙等,普通门窗平顶,瓦屋面,水泥地面或素土地面。
2、除瓦屋面改为油毡、杉木皮屋面或稻草屋面外,其他墙体结构同上。
| 180
| 根据建筑质量确定取值标准。
|
简易二级
| 1、集体或村民个人独户搭建的厕所、牛栏、猪栏等杂屋。
2、集体或村民个人堆放杂物的临时棚以及看守瓜、菜、鱼的简易建筑。
| 120
|
说明:室内外装饰装修的,应视装饰装修情况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或经协商作价包干补偿。
附件2:
湘西自治州征收土地生产生活设施
补偿标准基准指导价格
(1)
单位:元
项目
| 单位
| 补偿
金额
| 备 注
|
一口锅灶台
| 座
| 150
| 灶台面层外贴瓷砖、马赛克、水磨石等装饰,无装饰的减20%,活动灶不予补偿,有烟囱的另加100元。
|
二口锅灶台
| 座
| 250
|
三口锅灶台
| 座
| 300
|
铝合金无油烟灶
| 座
| 500
| |
固定水泥案板
| ㎡
| 54
| 活动案板不予补偿。
|
24cm砖眠墙
| ㎡
| 30
| 包括沙泥抹面,未抹面的墙体每平方米28元。双面抹灰的加10%,单面抹灰的加5%。
|
24cm眠斗墙
| ㎡
| 20
| 包括沙泥抹面,未抹面的墙体每平方米18元。双面抹灰的加10%,单面抹灰的加5%。
|
24cm斗墙
| ㎡
| 18
| 包括沙泥抹面,未抹面的墙体每平方米16元。双面抹灰的加10%,单面抹灰的加5%。
|
12cm砖墙
| ㎡
| 15
| 包括沙泥抹面,未抹面的墙体每平方米10元。双面抹灰的加10%,单面抹灰的加5%。
|
39cm砌块砖
| ㎡
| 40
| |
19cm砌块砖
| ㎡
| 20
| |
15cm砌块砖
| ㎡
| 15
| |
土砖土筑墙
| ㎡
| 15
| |
手压砖机
| 台
| 72
| 包括拆迁安装费。
|
手摸砖台
| 个
| 18
| 废弃的,不予补偿。
|
烧砖窑盘
| 个
| 300
| 废弃的,不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