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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湘西自治州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湘西自治州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州政办明电[2009]92号)


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

  为加强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技术研究和应急管理理论研究,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大力推进公共安全学科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州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州人民政府决定组建湘西自治州应急管理专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领域

  (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应对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农林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领域的专家。

  (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应对危险化学品、交通安全、天然气泄漏、煤矿安全、电力安全、消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等领域的专家。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应对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重大动物疫情、医疗救援等领域的专家。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主要包括应对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反恐怖、信息网络安全等领域的专家。

  (五)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应急管理、法律、新闻传播等领域的专家。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愿意参加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并遵守专家组管理有关规定。

  (二)具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实践经验,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工作动态,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能力在某一技术领域中有较大影响,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不受部门、单位及个人利益影响;能集思广益,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四)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组组织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三、报送程序及要求

  (一)专家所在单位或其本人通过所在单位向州应急办推荐或自荐。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专家组推荐条件及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认真做好专家组成员的组织推荐工作,按照 5大领域分别推荐各专业领域专家组成员1-2名(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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