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报送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苏信人[2009]42号)
各市职称办、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省各有关厅(局)职称办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的统一部署,经研究,我厅拟于2009年9月召开江苏省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现就评审材料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要求
(一)省职称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并附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二)《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三)《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此表由市、厅(局)职称办汇总上报,且同时报电子文档。高级工程师按以下五类汇总:(1)计算机、网络;(2)通信;(3)元器件及电子材料;(4)仪器仪表、电子专用设备;(5)技术管理及其它。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汇总时不分专业。
(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此件复自原件和日期)。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有关职称计算机考试(考核)合格证原件(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除外);
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取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六)论文、著作方面的相关材料。
(七)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材料。
以上材料除第(一)-第(三)项不需装订外,第(四)-(七)项必须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及页码(样式附后)。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有关注意事项
(一)2009年8月30日为材料上报截止日。请各单位(地区)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委托函,将评审材料报送至省信息产业厅人事教育处。
(二)申报材料须做到客观真实、资料完整、手续齐全、书写清晰,有关表格必须用附表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