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每半年分析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协调、督促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和宣传教育义务;

  (三)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兑现奖惩。

  (四)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监督、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全面、准确、科学分析交通安全现状及趋势,做到规划目标明确、层次清晰、内容全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

  (六)加强对农村客运发展的研究,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具备客车通行条件的农村公路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方便农民出行;

  (七)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八)负责道路客运秩序整治,合理规划客运线路,切实解决群众安全、方便出行。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一)明确一名领导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1-2名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

  (二)积极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交通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

  (三)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投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四)督促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组织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努力消除农用车、货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

  (六)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考核内容;

  (七)加强乡、村道路建设、养护和农村客运站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 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一)明确1名兼职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协助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二)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社区)”活动,组织村(居)民特别是车主和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教育村(居)民不搭乘不安全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