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开展2001-2003年度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苏信软[2009]29号)
各省辖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项目主管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项目的管理,根据《江苏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专项经费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苏信软[2008]5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01-2003年度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的验收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主管部门调查汇总本地区2001-2003年度获得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汇总上报验收申请。由我厅委托各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根据验收委托书,认真组织项目验收,于7月15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并报送验收相关材料。
二、加强对实施项目的督察,对因客观原因,在合同到期半年内不能进行项目验收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报告。项目调整须报批的,应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凡没有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不能申请本年度专项资金。
三、7月20日前上报《2001-2003年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资助项目验收情况表》(见附件)及验收工作总结至我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处。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经费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联系人:陈昆
电话/传真:025-83348953
附件:2001-2003年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资助项目验收情况表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2001-2003年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资助项目验收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项目承担单位
| 项目名称
| 资助年份
| 合同截止时间(年月日)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资助额度(万元)
| 验收情况/不能验收原因
| 项目取得的经济
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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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验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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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验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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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变更、或不能完成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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