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根据全州高危行业和重大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以现有公安消防部队和专业救援队伍为基础,通过整合、重组,重点建设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及特种设备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各县市要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高危行业的特点,建立具有独立抢险救援能力的专业骨干救援队伍。
2、加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各县市急救中心和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的作用,依托现有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建设应急救援医疗救护中心,承担不同类别伤员的救治工作。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各县市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证救援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比武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应急救援专(兼)职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州人民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全州综合性应急救援演习,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习,各县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二)建立和完善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根据我州实际,由相关单位牵头组建15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可由相关牵头单位力量组成,也可依托相应企事业单位力量组建,其中公共设施、环境污染、电力、通信保障、交通运输、卫生等专业队伍可结合现有力量组建。
1、州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队:由州公安消防支队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参与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抢险救援;参与地震、洪灾、风灾等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参与空难、重大交通事故的抢险救援;参与建筑物倒塌的抢险救援;参与恐怖袭击和破坏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参与有关单位和群众遇险求助时的救援救助。
2、州防汛抗旱专业应急队:由州水利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水旱灾害的应急救援。
3、州气象灾害专业应急队:由州气象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气象灾害的应急救援。
4、州地震灾害专业应急队:由州地震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
5、州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由州国土资源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
6、州林业灾害专业应急队:由州林业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野生动物疫源病事件、重大林业生态破坏、林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林区社会治安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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