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度娄底市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娄政办发[20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度娄底市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六日
2009年度娄底市关爱女孩综合
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8〕44号),有效治理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决定2009年继续集中开展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由各级领导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良好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氛围。
(三)依法从严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促使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值,出生人口性别比在2008年度考核评估值基础上下降2个以上比点。
二、工作重点
4-6月,以宣传教育为前提、规范管理为基础、查处案件为重点、利益导向为动力,加强领导,综合整治,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各地要突出重点,注重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超过108的县(市、区),特别是连续三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超过120的重点地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出版物市场、广告市场等重点单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怀孕的孕妇和流动人口中的已孕育龄妇女等重点对象,妊娠14周以上B超检查和住院分娩身份登记、孕情全程跟踪服务、B超检测、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等重点环节要实时监测,加大督查力度。要注重服务,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农村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和城镇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孕情,做好查环查孕工作,落实跟踪服务责任,防止发生“两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