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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省级涉外定点医院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籍人员在我省就医服务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1月30日,实施日期:2009年11月30日)废止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省级涉外定点医院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9〕354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大量的外资独资和合资企业不断涌入,医疗服务的国际化需求日益增强。为适应这一需求,经研究,决定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8家医院(详见附件)为省级涉外定点医院。各市卫生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数量的涉外定点医院。
  请各定点医院要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切实做好涉外医疗服务,必要时开设专门的区域,指定专门的医务人员提供涉外医疗服务。
  附件:辽宁省省级涉外定点医院名单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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