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
(豫安监管三〔2009〕375号)
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是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要求,2010年5月31日前必须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工作。而目前我省登记工作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个别地区仍未行动。为加快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企业”统一办理的办法,加快登记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为:2009年11月9日开始,2010年3月31日结束;各省辖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2。
三、组织形式:由省辖市安全监管局按照规定时间将本辖区未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到市局,由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现场组织培训和登记。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省辖市安全监管局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充分认识到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采取得力措施,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规定时间组织好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搞好登记工作。
2.积极协调,做好服务。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要积极主动与省辖市安监局联系,提前做好登记准备工作;现场办公要热情周到,帮助企业搞好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尤其是对技术力量相对薄弱或没有能力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简称“一书一签”)、信息录入的企业,要想办法帮助企业,制作“一书一签”、录入相关信息。
3.加强调度,搞好通报。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每月要将登记情况上报省安全监管局三处,并在河南省安全生产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附件:1.各省辖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工作进度表
2.各省辖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时间安排表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