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09〕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落实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各项工作要求,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立足于排隐患、抓整治、打非法、压事故,全面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率达100%、隐患排查率达100%、隐患整改率达100%、隐患整改责任落实率达100%;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和内容
(一)工作重点
1、检查督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企业;商场、市场等密集场所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
2、检查督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3、检查督查和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取缔后死灰复燃行为,超层越界开采或未经审批修建尾矿库和违规排放尾矿行为,烟花爆竹生产“三超一改”行为,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抗拒安全执法和拒不执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指令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主要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