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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同意扬州市成为江苏省电子政务绩效评价试点的批复

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同意扬州市成为江苏省电子政务绩效评价试点的批复
(苏信息办[2009]20号)


扬州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扬州市申请成为电子政务绩效评价试点的请示》(扬信办[2009]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扬州市为江苏省电子政务绩效评价试点。全面深入推进电子政务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统一规范、成熟完整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价体系,对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电子政务管理体制,促进全省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扬州市以推进信息化试点和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在实施电子政务项目扎口管理,建立电子政务规划、预算、审批、评价综合协调机制等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具备了全面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条件。

  二、原则同意《扬州市电子政务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希望你们在做好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积极参与江苏省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探索市级电子政务发展水平测评办法,按照“江苏省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市本级政府部门及所辖市(县)区电子政务发展水平的综合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报省信息办,为全省全面开展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评价工作提供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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