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09〕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9号)和《
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
“两个条例”)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129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贯彻
“两个条例”为主线,以建设“平安酉阳”为总揽,以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为抓手,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落实各方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监督、建设、发展上新台阶,促进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努力实现特种设备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我县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和万台死亡人数均低于全国、全市平均水平,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控制在0.65起以下,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0.62人以下,高耗能特种设备平均能效比2008年提高4%,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标准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评价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节能监管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广泛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格局;形成较为规范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有效监管体制。
三、主要任务
(一)狠抓责任落实
1.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标准化工作,着重落实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注册登记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特种设备依法申报检验,做好应急预案和演练)的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规范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把安全和节能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名员工、每一台设备,强化考核与奖惩,提高员工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