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保障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当市级失业保险基金出现赤字时,及时申请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给予补助。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市发改委、市国资委:根据失业问题的紧急程度以及突发严重失业问题相关处置方案,及时研究、调整相关措施,积极履行在企业破产改制、产业扶持、公共投资等领域的职责,努力促进社会就业岗位的增加。
市经委:负责了解掌握各行业、企业的严重失业状况,并组织做好相关企业的破产改制、就业再就业、产业扶持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维护工作,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组织参与非法游行示威、阻碍交通、冲击党政机关、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实施应急工作所需资金。当市级失业保险基金出现赤字时,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失业保险金的发放。
市民政局:负责将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失业人员家庭及时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失业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停破产企业或突发事件导致失业的职工权益维护工作。
市妇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停破产企业或突发事件导致失业的妇女权益维护工作。
3. 预警监测
3.1 失业预警警报级别的确定
失业预警警报级别依据失业预警监测指标数据及动态监测行业、企业情况划分为三级:
Ⅲ级警报(一般)、Ⅱ级警报(严重)、Ⅰ级警报(特别严重)。
Ⅲ级警报:本地的某行业、产业或多个企业关闭破产造成1000人以上失业或多个企业一次性裁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的20%;失业保险基金可支撑月数小于或等于3(月)。
Ⅱ级警报:本地的某行业、产业或多个企业关闭破产造成2000人以上失业或多个企业一次性裁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高于年度计划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基金可支撑月数小于或等于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