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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市疾病控制中心要对甲型H1N1流感的高暴露人群开展监测工作,督促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播散。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发现甲型H1N1流感的疑似病例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4.各医疗机构确定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治法》规定,立即采取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按照甲类传染病时限要求报上级疾控中心,由省级专家确诊后,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五、疫情处置措施
  我市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市政府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卫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包括现场控制、追踪监测、医疗救治、人员物资调度、技术管理,督察与指导。甲型H1N1流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解除应急措施并对应急处理措施进行评估。
  (一)组织管理
  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后,各有关部门立即按职责进入应急状态,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疫处置的有关工作,并保持信息畅通。
  (二)应急应对
  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进入应急状态,实施应急状态管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理队伍和医疗救治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进行人员集中、动员培训和物资准备。设立留验观察站,用于隔离与病人有接触的正常人。由市政府指定2家具备吃住和隔离留验观察需要的宾馆,作为留验观察站;各县(区)也必须准备独立的、能容纳20人以上的隔离场所,以便发生疫情时,有接触史的人就地隔离,减少传播。
  (三)疫情综合评估
  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指定专业技术机构,包括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农业、畜牧等领域专家会同事件发生地的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共同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调查和现场确认、取证,包括:
  1.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甲型H1N1流感发生的原因、接触人员的发病情况、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2.标本、样品采集和检验。由经治医疗机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负责甲型H1N1流感的样品、样本的采集,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样品、样本的实验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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