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反应是有效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基本要求,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甲型H1N1流感相关信息要积极主动做出反应,迅速依法组织调查,果断采取控制措施。
5.科学防控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特别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机构,要为甲型H1N1流感防疫处置提供技术支持,要提倡开展科学有效的防控工作,同时要加强与省及各地市的合作交流和疫情信息通报。
6.维护稳定
一旦有甲型H1N1流感病例发生,要尽最大努力控制疫情传播,保障公众健康,减少社会影响,稳定社会秩序。
二、组织、协调与管理
(一)成立鹤岗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鹤岗铁路车站、鹤岗军分区、鹤岗市武警支队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分工组建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口岸组(由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医疗卫生组(由市卫生局牵头)、物资经费保障组(由发改委牵头,成员包括: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鹤岗铁路车站)、宣传教育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和动物疫情防控组(由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牵头)以及专家委员会(由市卫生局牵头),鹤岗军分区、武警支队等部门加入联防联控机制。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并根据疾病发生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
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政策,审定各项工作预案,协调调度防控经费和防控物资,组建调度防控队伍,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研究并进行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协调各县(区)开展防控工作;对各县(区)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能:依法组织协调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和基层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县(区)实施疫情应急预案,有序开展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