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方面:按冬防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和疏散通道的检查治理力度。重点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做到对易发生火灾的单位、场所,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已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必须彻底清除,重大隐患必须停产停业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炸器材方面: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环节的管理,加大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行为。严格民爆物品监管,严防涉爆事故发生。
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检查中深孔爆破技术应用、尾矿库安全管理及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和作业人员用火用电、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严防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
学校安全方面: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活动。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院校要分级制定学校紧急事件应急预案,预防诸如火灾、校舍坍塌、楼梯拥挤伤亡等易发生事件。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四)落实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集会、烟花燃放等庆祝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安排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和完善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11月下旬开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和检查;12月中旬,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12月下旬至2010年春节前,市政府领导牵头组织专项督查,各督查组要在元旦和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督查。重点加强对地方煤矿、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市政府成立8个督查组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做到检查与自查,明查与暗访,检查与督查,检查与整改,检查与处罚相结合。
四、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