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9〕28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鸡西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卫生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治、城乡卫生环境整治三个重点,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宣传引导,巩固我市省级卫生先进城成果,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深入,努力改变城乡卫生面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和谐鸡西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管
1.深入开展“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前两个阶段整治成果,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件,并追溯源头,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供应链,规范食品添加剂的流通和使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制度、部门间协调协查制度、社会监督举报制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2.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周边餐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开展食品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消除餐饮消费安全隐患。总结餐饮单位监管工作经验教训,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整治力度,重点检查食品量化、聚餐申报和留样制度、食品及原料索证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餐饮业经营场所及布局、设施、设备的卫生条件,餐饮业关键环节的卫生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情况。把监管与指导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不断改善餐饮单位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的卫生条件。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依法及时处理,对无证擅自从事餐饮活动的,立即依法取缔。全面落实餐饮单位是食品安全主体、餐饮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加强餐饮单位自身管理水平,建立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专职管理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减少或消除餐饮消费安全的隐患,严防食物中毒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