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遵循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总体发展原则。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出发,实行全市“一盘棋”,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将农村能源建设纳入社会经济总体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使农村能源工作发展有目标,建设有重点,推进有措施,领导有保障。
(二)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原则。根据我市各地实际情况,选择适宜建设项目,将各种农村能源技术与生态农业生产技术进行集成组装、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较多,涉及千家万户,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民需求和财力可能,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分期推进,逐步形成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建设模式和示范体系。
(四)坚持质量第一,建管并重原则。农村能源建设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为宗旨,建一处、成一处、达效一处,尤其是户用沼气池必须做防寒越冬处理,确保冬季产气,四季可用。要实施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施工,社会化、市场化、物业化管理,完善服务体系,确保安全运行。
(五)坚持市场推进,多元发展原则。按照市场机制要求和“政府资助设施,农户购买服务” 的方式, 推进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引导各类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有偿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六)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原则。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中心,推广相关适用技术,合理利用资源;以综合效益吸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农村面貌整体改善,促进农民增收,取得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七)坚持政策引导、农民自愿原则。广大农民是农村能源项目实施的主体,也是使用者和最终受益者。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正确引导,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使广大农民自愿投身到农村能源建设之中。
(八)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原则。农村能源建设既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又要辅以政策支持,通过政策激励和信息引导,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
四、重点目标任务
--建设户用沼气池21635个,累计达到45255个;
--建设小型沼气工程46个;
--建设联户沼气工程55个;
--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15处,累计达到2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