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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葫芦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葫芦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葫政办发〔2009〕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审议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葫芦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崔枫林  常务副市长
  敖凤玲  副市长
  副组长:
  年冠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铁鹏  市发改委主任
  黄永强  市卫生局局长
  杨翠杰  市财政局局长
  郝建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孙世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军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郭广平  市人事局副局长
  关爱华  市编办副主任
  赵国生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志裔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志新  市民政局副局长
  谭玉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 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萍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戈文瑞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霍学东  市国资委副主任
  陈耀平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滕文广  市物价局副局长
  马宝良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梁国军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玉双  葫芦岛保险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年冠金兼任,副主任由赵国生、李萍、谭玉敏、曾光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编制实施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国家和省投资、安排市本级基建投资,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牵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医药卫生工作规划;实施医药卫生专业机构、人员的准入和管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医药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研究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措施;开展医药卫生相关调查和信息收集;研究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改革发展有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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