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09-2010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各种设备运营许可证和操作人员上岗证的动态监管。
  5、加强城市燃气、桥梁、公共交通、供排水、风景名胜区和公园的安全管理力度和居民饮用水、燃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和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九)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工作
  1、严格落实减排计划和目标责任制,推进污染减排项目按期实施,保证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达标稳定运行,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2、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城市空气与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加强对建筑、拆迁、市政施工、道路和运输扬尘控制以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管理。
  3、实行“拆小并大”,全面取缔市区内的燃煤小锅炉和露天烧烤,逐步取缔4吨以下燃煤锅炉。
  4、积极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禁止未经环保检测、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
  5、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和运营,实施垃圾排放收费制度。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和脱氮除磷设施、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加快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改造,妥善做好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全面实施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加强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提高运营水平,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和各项污染指标达标排放。
  6、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区的小型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中水回用工作。
  (十)大力实施畅通工程
  1、继续实施畅通工程,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优化完善城市路网,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换乘便捷的综合交通枢纽,提高居民出行对公交的选乘率。设立公交专用道,主干道上的公共交通站点实现港湾化,出租车逐步实现定点停靠。
  3、逐步取缔人力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优化城市交通秩序。
  (十一)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1、加大公共厕所、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力度,村庄和镇区要合理设置密闭化垃圾收集装置。重点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强化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特别是铁路、公路、坑塘周边地区的垃圾管理,保证省政府制定的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管理措施得以长效落实。积极推行垃圾袋装化和分类定点收集,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2、县城、示范镇以及城乡结合部地区村屯的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工作纳入专业队伍或实行专人管理,彻底根治垃圾围城现象和各类卫生死角。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