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1、加大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落实村庄规划编制指标,抓好县城居民点布局规划试点工作,与县、镇、乡、村规划有机衔接,加强村镇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确定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方式,保证村镇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加大村镇规划执法检查力度,控制乱批乱建、少批多建等违法行为。
2、开展村镇建筑节能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村庄整治,按照“六项整治、八项建设”的要求,扩大村庄整治覆盖范围。
3、抓好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以县城、中心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村镇为重点,对乱堆、乱挖、乱占、乱摆、乱放、乱泼、乱倒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4、加快县城和中心镇河道整治和道路、水系建设步伐,抓好植树绿化、公共绿地和专用绿地建设,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
5、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逐步解决镇区居民行路难、吃水难、垃圾排放难等问题,加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规划,新建农居必须要有无害化卫生厕所设计,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进程,通过农民健康教育改变农村不良卫生习惯,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七)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1、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规模化应用的推广力度,大力推广地源热泵等浅层地能、太阳能应用技术,并抓好示范项目建设。
2、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
3、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节能监督管理,强化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检测、验收等重要环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
4、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改造,建设节能监管体系,抓好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逐步建立用能管理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
5、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保持100%,施工阶段保持在96%以上。
(八)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
1、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和实施建筑市场管理与施工现场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加强施工图审查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建筑业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进一步推进各级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特别是要强化县(市)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
3、深入开展以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事故,严肃处理事故各方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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