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葫政办发〔2009〕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知识产权局制定的《葫芦岛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九月二日
葫芦岛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我市“科教兴市”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产业和城市核心竞争力,加快我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培育企业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设知识产权优势区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总体方向,到2020年,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创新型城市。全市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和质量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资源能够得到充分挖掘和有效转化,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建设和完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制度管理与服务体系,市、县两级知识产权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行政执法以及应对知识产权突发事件的能力有较大提高的运行机制。近五年发展目标是:
实现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种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稳定增长,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每年以不低于5%的速度增长;
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省、市著名商标,以及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国家驰名商标。注重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注册,保护九门口历史文化遗产、兴城古城明代文化遗产、龙湾海滨旅游、筝岛、葫芦文化等标志性产业。使这些著名、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占据全市支柱产业和优势行业的主导地位,成为产业和行业的重要支撑,使我市具有的辽宁省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的数量、总体水平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力争位居全省中游水平;
围绕石油化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和能源电力四大支柱产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
版权合同登记量有新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