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对2009年度“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陕工信发〔2009〕29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信息办、农业局,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参建企业:
为确保2009年度“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根据《2009年度“信息入村”工程工作安排意见》(陕工信发〔2009〕109号)文件安排,现决定对2009年度“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10日-11月19日为项目县自查阶段;11月21日-11月29日为各市复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为省上抽查验收阶段。
二、检查验收内容
按照省上关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主要检查包括组织实施计划、措施落实、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和运行以及信息服务工作开展等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一)组织实施情况
1、各级政府项目组织实施机构建设情况,包括主管领导、责任部门的落实及职责分工情况;
2、本年度上级文件传达、会议精神贯彻情况,该项工作部署安排、实施方案确定、任务分解落实、督促检查情况;
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站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信化发〔2008〕2号)文件精神,各市(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信息员的待遇、工作经费和上网费落实情况。
(二)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完成情况
1、村信息站实际建成数目和项目村调整的情况;
2、村信息站场所确定、工作条件和制度建立情况;
3、村信息员的选聘和培训情况;
4、设备到位、安装调试和使用情况;
5、上网线路的接入方式和开通情况。
(三)村信息站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信息员的到岗及有效的工作时间;
2、信息服务开展情况(网络查询、信息发布、信息公告栏等);
3、信息服务的档案及记录情况;
4、信息服务的效果及当地农民对信息员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评价情况;
5、信息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及解决途径。
三、检查验收方式
检查验收分为自查、复查和抽查三个阶段,由县、市、省三级政府部门及各参建企业分别组织实施:
1、自查:项目县按照检查验收要求进行自查。项目县农业部门会同本县承建企业对辖区内所有项目村进行全面检查,如实填写村级信息服务站登记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检查面务必达到100%。县级自查结束,按照验收量化考核表(附件3)的相关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同时附村级信息服务站登记表和汇总表,上报市农业局、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