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业务操作,确保业务稳健运行。财政、税务、国库、银行、海关要紧密结合国库收支工作特点和要求,以防范和化解国库资金风险为出发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业务工作标准体系和量化考核体系,严格工作标准,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各项收支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四)建立联动机制,构筑国库资金安全防线。进一步加强财政、税务、国库、银行、海关“五位一体”联动机制建设,协调解决国库资金安全区建设工作有关问题。切实完善收入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账户和征收机关收入过渡账户的管理,加强对国库经收处的检查,确保各种收入及时入库。严格按照退库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退库业务,避免退库风险发生。严把制度审核关,严格按部门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办理国库资金的申请拨付业务,对申请手续不全、用途不明、印章不清、凭证填制不规范的支付申请不予办理。加强国库资金流向跟踪,监督预算执行。制定《郴州市国库资金安全区建设工作竞赛办法》和《郴州市国库经收处业务量化考核办法》,落实查防结合的监督检查措施。
(五)加强国库新系统、新业务的推广运用,加大国库服务地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国库会计核算、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及相关系统高效运行,保障国库资金支付渠道畅通,提升我市电子缴税覆盖率。积极推进财政支出联网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国库收支运行电子化水平,加快资金运转速度。加强与财政、民政、农业、劳动保障等部门联系,开展政府性补助项目国库直接支付试点和推广工作。加强国库与财政部门的配合,逐步开展国库办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业务试点工作。发挥国库业务系统优势,逐步开展国库直接办理社保资金收支业务,提升我市社保资金收缴发放工作效率。大力配合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扩大内需相关政策的实施,建立出口退税业务办理“绿色通道”,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出口退税业务工作效率。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规划阶段(2009年1月-3月)。全面完成国库资金安全区创建的基础工作,制定国库资金安全区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国库资金安全区考核标准。总结国库资金风险防范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启动阶段(2009年3月-2010年3月)。选择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作为国库资金安全区建设示范点。从2009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库资金安全区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