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个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室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点。到2011年,实现每个行政村都建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市、县市区要加大对村文化活动室的投入。村文化活动室可与党员活动室建设相结合,加挂“××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网点”牌子。
(五)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市、县市区两级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电影放映补贴,并积极协调组织科技、法制、计生、健康等宣传教育片和优秀故事片下乡放映。加强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和放映队建设,大力推广数字电影放映,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和行政村可建设数字电影放映厅,逐步实现放映技术由胶片放映向数字放映转变。到2010年,实现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
(六)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到2010年,全市963个行政村建立农家书屋;到2015年,农家书屋覆盖全市每个行政村。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要设立农家书屋维护管理、出版物更新经费和工作经费,并与配套专项经费一起列入财政预算。要特别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捐建农家书屋,逐步解决农民看书难的问题。
(七)大力开展演艺惠民送欢乐到基层活动。从2009年开始,全市每年组织500场以上文艺演出到农村和基层。各文艺团体和文化馆要创作排练一批反映当代生活、提高市民素质、富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广泛开展群众性广场文艺活动,使文化下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逐步解决群众看戏难的问题。要办好郴州市第五届艺术节,为建国60周年献礼。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成立“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文化惠民工程”建设。要把“文化惠民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和建整扶贫、文明创建工作范围并予以检查考核;纳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市区、乡镇和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确保“文化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本级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加强管理。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合理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建立健全“文化惠民工程”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建设经费安全、高效使用。各级政府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各级财政投入的文化设备设施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定期检查评估管理和使用情况,最大限度发挥“文化惠民工程”的作用。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村文化活动室明确由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