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促进创业及再就业。当前,各银行机构要积极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努力改善返乡人员创业环境。一是加大短期贷款投放力度,加强对返乡人员创业的流动性支持。二是合理配置行业信贷,坚持以项目建设吸纳和带动就业,将市场相对短缺和对需求具有较大拉动作用的项目作为目前信贷供给的重点,适当提高对招商引资和承接沿海产业转移企业的贷款额度,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技能培训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三是充分利用利率优惠手段,促进企业扩大再生产和个人创业,拓展就业市场。四是加强信贷服务和产品创新,研究推出针对自主创业人员以个人信用和收入担保相结合的个人创业贷款服务。五是继续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有关信贷政策的落实。充分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资源优势,建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信用社区建设,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向个人创业贷款过渡。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群体自主创业和合伙创业。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完善贷款管理,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使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四、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不断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
(一)积极支持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农业银行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稳定和拓展农村服务网络。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拓展农村商业性金融业务。邮政储蓄银行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发挥“三农”服务主力军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银行机构发展。鼓励现行银行机构创新和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求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各银行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村电网、水利工程及土地整治等有政策支持的基础设施项目;积极研究财税对涉农银行机构的支持政策,优化信贷结构,加大我市特色农业、现代农庄建设和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金融支持力度,以改进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专业大户的金融服务为重点,切实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资金投入,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三)大力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各银行机构要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银发〔2008〕295号)要求,积极推进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扩大有效担保范围,切实解决涉农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利率市场化,构建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努力形成一批适应农村经济需要、有市场竞争力、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创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