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改善试点县农村金融服务环境。一是加快涉农企业和农户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将在进一步完善试点县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试点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涉农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大力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为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提供全面、准确的信用信息服务。同时,鼓励试点县继续大力推进信用县、乡镇、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二是加快推进农村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各金融机构尤其是涉农金融机构要通过多方合作、服务外包等模式重点安排试点县的POS、ATM等支付服务终端机具的投入,逐步扩展和延伸支持清算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辐射范围。
六、实施要求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郴州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助理巡视员许永善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雷和平任副组长,市人民银行、郴州银监分局、市金融证券办、市农村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农发行、市工商银行、市农业银行、市中国银行、市建设银行、省信用联社郴州办事处、市邮政储蓄银行、人保财险郴州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险郴州中心支公司、宜章县政府、嘉禾县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联系电话:2880613,联系人:曾武平),由市人民银行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物产定权工作组、农村保险工作组、银行产品创新工作组、宣传材料工作组等4个工作组。
物产定权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农村办;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郴州银监分局、市金融证券办、市林业局、省信用联社郴州办事处、人保财险郴州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险郴州中心支公司。
农村保险工作组 牵头单位:人保财险郴州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险郴州中心支公司;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市金融证券办及其他相关保险机构。
银行产品工作组 牵头单位:郴州银监分局;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金融证券办、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市农业银行、省信用联社郴州办事处、市邮政储蓄银行。
宣传材料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责任单位:郴州银监分局、市金融证券办、市农村办、市农业发展银行、市农业银行、省信用联社郴州办事处、市邮政储蓄银行、人保财险郴州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险郴州中心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