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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全民卫生日”和“三清一化”活动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全民卫生日”和“三清一化”活动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9]79号)


北湖区、苏仙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推动郴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开展“全民卫生日”和“三清一化”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原每周五清扫庭院和办公区卫生的“全民卫生日”活动,调整为每周五下午到责任路段清扫卫生。原定每月末周五上午“三清一化”活动不变。

  二、将街道按区间划分责任路段,分配到各责任单位,建立路段长责任制。

  路段长主要职责:

  1.组织路段责任单位的干部职工参加“全民卫生日”和“三清一化”活动;

  2.组织路段责任单位督促临街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组织路段责任单位对责任路段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劝阻和制止影响路段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向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和投诉。

  三、市属各责任单位要按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要求,切实搞好责任路段“三清一化”工作和单位庭院及办公区卫生,清理临街门店上张贴的“牛皮癣”(小广告)。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民卫生日”和“三清一化”活动。

  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爱卫办要加大对“全民卫生日”和“三清一化”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新闻媒体要积极关注活动的开展情况,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曝光批评。

  附件:

  1.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全民卫生日”和“三清一化”活动责任路段划分表(略)
  2.北湖区“全民卫生日”和“三清一化”活动责任路段划分表(略)
  3.苏仙区“全民卫生日”和“三清一化”活动责任路段划分表(略)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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