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宣传教育,提高防范能力。各级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积极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村组)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培训、住宿等便利条件。要以宣传《
禁止传销条例》和《
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揭露传销违法性质和欺诈本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举办校园专题讲座,在劳务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农民工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坚决遏制传销向校园和农村蔓延的趋势。各社区、村组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房屋出租人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建立群众、社区(村组)、有关职能部门之间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健全群防群治群管制度,形成防范打击合力。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保持110、12315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便于群众及时反映举报传销活动,促使基层组织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工作动态,促使相关执法部门迅速出动,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传销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引发的社会问题突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社区、村组要精心部署安排,营造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工商、公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指导督查,近期要组织专门力量,依法快速查办、侦破传销案件,捣毁传销窝点、场所,依法驱散、遣送传销人员。
五、职责分工
本次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为主要负责部门,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县市区政府:组织本地各有关部门做好本次联合执法行动,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范畴,建立防范和打击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打击成果,净化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