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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郴州市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郴州市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9]1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

  市工商局制定的《郴州市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郴州市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市工商局 二○○九年七月)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部署,决定于7月10日至10月2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依法惩处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市的蔓延和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严厉打击为传销组织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等条件的行为;

  (三)重点查处涉及地域广、参加人员多、群众反映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

  (四)严厉打击假借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名义,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五)依法惩处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及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诈骗、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分子。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至7月20日)。各县市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切实搞好调查摸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须将具体方案于7月23日前报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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