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户外广告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9]167号)
北湖区、苏仙区人民政府,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郴州市城区户外广告整治规范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郴州市城区户外广告整治规范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两城”建设,加大“三城”创建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城区市容秩序,营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期间对市城区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规范。为确保整治规范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时间
此次集中整治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从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重点整治人民路、国庆路、燕泉路、升平路、香雪路、龙泉路、解放路、北湖路、健康路、文化路、火车站广场周边、五岭广场周边、苏仙路、飞虹路、苏石路、苏园路、桔井路、郴州大道、青年大道、五岭大道、万华大道、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主干道等。第二批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重点整治市城区其他次干道和背街小巷。
二、整治内容
(一)依法全面清理、整顿户外广告。一是拆除无任何设置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二是拆除审批手续不完备、不符合城市规划、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三是拆除过期和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广告,整顿有安全隐患和陈旧损坏、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四是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容貌标准的指路牌、交通标志牌、标识、宣传牌;五是对审批手续不完备但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进行规范。
(二)依法全面清理、整顿门店招牌广告。一是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陈旧损坏、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门店招牌广告;二是按照“一店一牌、一楼一式、一街一景”的要求,规范设置各街道的门店招牌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