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苏仙区廉租住房建设用地部分占用城市绿线范围控制用地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16号)
苏仙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苏仙区廉租住房建设用地部分占用城市绿线控制用地的请示》(苏政〔2009〕78号)收悉。你区拟选址苏仙区白鹿洞镇卜里坪村三组建设廉租住房,该用地部分在城市绿线控制范围内。规划、园林等相关部门现场踏勘认定,该地块尚未进行绿化。为加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区廉租住房建设用地部分占用城市绿线范围控制用地(约1.87公顷)。请按照廉租住房建设相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廉租住房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