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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资桂道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改造内容

  1.道路横断面:

  (1)合理设计车道宽度(原则上为50-60米),尽可能增加车道数量,有条件的可设置公交专用车道,设立港湾式停靠点。

  (2)合理设计人行道宽度,保证人行通畅。

  2.道路交叉路口:

  (1)合理设置红绿灯。

  (2)对不宜设置红绿灯的交叉路口,设置交通岛和行人通行线。

  3.道路铺装:

  (1)路面加铺改性沥青或重胶沥青混凝土。

  (2)路缘石原则上采用麻石,人行道铺装材料和颜色、图案等,根据周边环境具体情况确定。

  4.道路绿化:

  (1)道路设计中的绿化尽量满足绿化率的要求。

  (2)在道路的交叉口、空地视周边环境设置绿化景点及小品。

  (3)绿化配置力求多样化,选用适应我市气候等环境条件的苗木品种。

  5.配套设施:

  (1)合理设置斑马线,配置信号灯,在条件允许的地段设置人行天桥。

  (2)合理建设停车场、站。

  (3)规范设置各种广告牌、路牌、分接箱、检查井、路灯、消防栓。井盖一律选用复合材料,其标高与路面或人行道一致。

  (4)道路沿线各种管(杆)线一律下地,与道路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原则上一次性做好管(杆)线下地工作,10年内防止随意开挖铺设管(杆)线、破坏道路等现象发生。

  (三)责任分工

  1.各县市区政府要迅速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改扩建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抽调专门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尽快着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09年9月底前将相关资料报市直相关部门。同时,要尽快开展征地拆迁调查摸底和道路建设资金筹集工作,为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2.市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标准,高起点、高标准做好郴资桂道路改扩建设计方案,报市政府审定。道路施工图设计尽可能委托同一家设计单位同步完成,实现设计标准和质量特性的统一性。

  3.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统一确定征地拆迁政策依据和标准,尽快开展或指导相关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测量等基础工作。征地拆迁工作由属地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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