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资桂道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9]228号)
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郴资桂道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郴资桂道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扩容提质和郴资桂经济一体化战略实施步伐,全力推进“两城”建设和“三创”工作,提升我市市容市貌水平,市政府决定按城市道路功能和标准要求对郴资桂高等级公路实施改扩建。为确保改扩建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城市道路标准,完善配套设施,美化空间环境,对路面铺装、人行道设置、路面(空间)构筑物进行整理、完善、规范和装饰,实现功能性、人文性、景观性的统一,切实提高郴资桂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力争在2010年10月1日前全面完成郴资桂道路改扩建工程。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郴资桂道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毕华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扬平、北湖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段海清、苏仙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湘惠、资兴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卫东、桂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黄四平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市优化办、市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办、市城投中心、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资兴市政府、桂阳县政府等为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办。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主体
郴资桂道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按“属地管理、属地实施”的原则,分别由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资兴市政府、桂阳县政府和市城投中心为法定实施主体组织实施。其中,资兴市政府负责改扩建1.473公里(K137+870至K139+343),苏仙区政府负责改扩建24.11公里(K139+343至K163+453),北湖区政府负责改扩建20.15公里(K171+400至K191+500),桂阳县政府负责改扩建11.6公里(K191+500至K203+100),市城投中心负责改扩建20.25公里(目前已实施改扩建路段由其继续负责实施)。另由资兴市政府承担苏仙区政府辖区内5公里道路路面建设任务(具体路段桩号由资兴市政府与苏仙区政府协商确定)。鼓励采用BT等建设模式实施郴资桂道路改扩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