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
(资府发〔2009〕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国办发〔2008〕13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9〕8号)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确保我市对外贸易稳定较快增长,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对外贸易主体队伍建设
认真分析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其产品,加大外贸促进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提供出口渠道、需求、信息等服务,对具有出口潜力企业的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开展外向经济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在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加大对出口型产业和企业的引进力度,通过“内推外引”,进一步壮大我市对外贸易主体队伍。对当年出口实现零的突破且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和员工上岗培训补贴。
二、调整优化外贸结构
鼓励机电、高新技术和优势产品出口,切实把我市的产业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加快建设机车、汽车、肉食品、轮胎、柠檬等出口基地,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支持出口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和国际竞争能力,对造车、食品和医药、纺织、建材“2+3”优势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研发项目,按照实际投入情况并与出口实绩挂钩,给予贷款贴息等支持。
三、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切实为企业搭建开拓国际市场的平台,引导企业细分目标市场,进一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努力巩固东南亚、北美、中亚等传统市场的同时,加大对东盟、西亚、欧盟及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的国家和地区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对企业赴境外参展、推销等贸易活动给予支持;对企业到境外承包工程、投资办厂、设立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中心,建立营销网络等给予支持;对企业参加广交会、中国-四川采购商大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要展会给予支持;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对企业加入第三方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且实现进出口的入网费给予补贴;对企业创立出口品牌、提高竞争能力、扩大市场份额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