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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人口普查方案,认真做好本地区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普查质量。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标语等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组织和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保障工作经费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实行各级政府分级负担。各级政府要根据普查对象的数量及工作的难易程度确定普查经费总量,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足额到位,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市人口普查任务圆满完成。对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依法开展普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减轻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如实申报,确保人口普查资料的真实性。

  附件:资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资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陈能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泽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财办主任

  俞文祥 市统计局局长

  梁晓军 市公安局局长

  张建强 市人口和计生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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