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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文学艺术体育突出成就奖评奖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示无异后,以市政府名义对获奖者(项目)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奖金。

  (六)成果使用。

  获得扶持奖的项目成果在使用时,眉山市人民政府享有优先使用权,并在各级各类评奖活动中优先推荐。

  八、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眉山市文学、艺术、体育突出成就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眉山市文学艺术体育突出成就奖评审委员会名单

  2.眉山市文学艺术体育突出成就奖评奖条件

  附件1
眉山市文学艺术体育突出成就奖评审委员会
名单

  一、主 任

  周成仕  中共眉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二、副主任

  张相荣  眉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胡 舒  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联主席

  三、成 员

  黄 健  眉山市财政局局长

  李建章  眉山市文体局局长

  周小川  眉山市广电局局长

  邓 敏  眉山市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马湘君  眉山市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蔡心华  三苏文化研究院院长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文艺科,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眉山市文学艺术体育突出成就奖评奖条件

奖  项

评 奖 条 件

优秀人才奖

优秀人才奖

优秀文学人才奖(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作者)

特等奖

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国家级社科优秀成果奖等。

一等奖

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茅盾文学奖提名奖、鲁迅文学奖提名奖;四川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中国作协儿童文学奖、中国作协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四川文学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

二等奖

四川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中国作协儿童文学奖提名奖、中国作协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提名奖;巴蜀文艺奖(民间文学类、文学评论类、企业文学类);巴金文学院文学奖、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奖、四川省儿童文学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

三等奖

其他重要文学奖项、国家级刊物或四川省级文学刊物重要文学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四川省社会科学界优秀成果奖等。

优秀艺术人才奖(获得以下艺术奖项之一的作者或主创、主演)

特等奖

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文化部、中国文联、广电总局、中国文联所属各专业文艺家协会颁发的艺术门类最高奖等。

一等奖

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四川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文化部、中国文联、广电总局、中国文联所属各专业文艺家协会举办的全国性专业展、演、赛最高奖(金奖或一等奖,不含不设等级的奖项);“CCTV青年歌手大赛”、“CCTV全国舞蹈大赛”最高奖(金奖);文化部文化艺术学会“群星奖”最高奖(金奖)、中国文联推新人大赛最高奖(金奖)、中国舞协少儿舞蹈“小荷风采奖”最高奖等。

二等奖

四川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文化部、中国文联、广电总局、中国文联所属各专业文艺家协会举办的全国性专业展、演、赛二等奖(银奖)或不设等级的唯一奖项;“CCTV青年歌手大赛”、“CCTV全国舞蹈大赛”二等奖(银奖);文化部文化艺术学会“群星奖”二等奖(银奖)、中国文联推新人大赛二等奖(银奖)、中国舞协少儿舞蹈“小荷风采奖”二等奖(银奖);巴蜀文艺奖;四川省文化厅、省文联、省广电局、省文联所属各专业文艺家协会举办的专业展、演、赛最高奖(金奖或一等奖,不含不设等级的奖项)等。

三等奖

文化部、中国文联、广电总局、国家级各专业文艺家协会举办的全国性专业展、演、赛的三等奖(含参展、入选奖);“CCTV青年歌手大赛”、“CCTV全国舞蹈大赛”三等奖(铜奖);文化部文化艺术学会“群星奖”三等奖(铜奖)、中国文联推新人大赛三等奖(铜奖)、中国舞协少儿舞蹈“小荷风采奖”三等奖(铜奖);四川省文化厅、省文联、省广电局、省文联所属各专业文艺家协会举办的专业展、演、赛二等奖或不设等级的唯一奖项(不含参展、入选奖)等。

优秀运动员奖(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眉山籍运动员)

特等奖

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前8名,亚运会、全运会前3名。

一等奖

亚运会、全运会第4-6名,全国单项锦标赛前3名,全国体育大会、全国农民运动会、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前2名。

二等奖

全国单项锦标赛第4-6名,全国体育大会、全国农民运动会、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第3-4名,省运会第1-2名。

三等奖

全省单项锦标赛冠军、集体项目冠军的主力运动员,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第1-3名,省运会第3名。

优秀教练员奖(直接选拔、训练、输送的眉山籍运动员获得以下奖项之一,且直接指导、训练时间在二年以上的教练员)

特等奖

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前3名,亚运会、全运会冠军。

一等奖

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第4-8名,亚运会、全运会第2-3名。

二等奖

亚运会、全运会第4-6名,全国单项锦标赛前3名,省运会金牌。

三等奖

全国单项锦标赛第4-6名,省运会第2-3名,全省单项锦标赛冠军、集体项目前2名。

创作扶持奖

文学创作扶持奖

(1)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的长篇文学作品(含作品集),或有重大价值和意义的文学研究课题。

(2)以眉山市历史、自然、人文等为题材,出版发表后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长篇文学作品(含作品集)或文学研究课题。

(3)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要课题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艺术创作扶持奖

(1)列入国家、省、市重点文艺创作规划,体现眉山文化精品创作水准,在一定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

(2)具有原创性、民族性、示范性、经典性的重点文化艺术项目。

(3)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特艺术品位,并达到一定的思想、艺术水准的新人新作项目。

体育发展扶持奖

(1)在重大赛事中崭露头角,有特长,经专家、教练员认定有培养前途但家庭贫困的优秀体育苗子。

(2)推动眉山市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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