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加大对“三农”的财税支持力度。把加强对“三农”的财税支持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环节,不断加大国民收入再分配向“三农”的倾斜力度,确保用于“三农”的财政支出比重逐年提高。逐步整合各项财政支农资金,集中财力解决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和关键性问题。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县(市)乡(镇)政府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推动省市两级财力下沉,加大对县乡两级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对县乡两级转移支付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调整和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税收支持力度。
十、切实加强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领导
33.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推进机制。统筹城乡发展是对传统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重大战略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有效途径,选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要加强对统筹城乡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和群众创造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善于以典型推动和指导面上工作。
34.突出发挥县级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作用。县(市)处在城乡结合部,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层级,对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负有直接责任。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第--责任人,要统筹规划县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强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评估与考核,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35. 落实党政职能部门的责任。统筹城乡发展是生产关系调整和完善的重要举措,涉及到党政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都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统筹兼顾,重点倾斜,着力引导城市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社会管理向农村延伸,各类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向农村覆盖。
36.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9)9号),统筹城乡党建工作,促进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基层党组织设置、统筹干部人才资源、统筹服务内容和方式、统筹党员队伍建设、统筹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城乡基层党建资源整合,普遍推行机关、企业、社区党组织同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和“城乡联建”、“村村联建”、“村企联建”党组织的做法,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推动城乡基层党组织建设互相促进。深化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推进县(市、区)委书记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建设,努力创建一批社会影响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