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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意见

  五、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动城乡现代化进程
  15. 构建城乡一体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结合现代城镇体系构建,实行城乡能源、交通、通信、水利、流通、环保、防灾等基础设施统一布局和建设。各级政府特别是市、县(市、区)政府投资建设的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布局,要统筹考虑城市和农村的需要。城市间基础设施的衔接。要尽可能把农村包括进来,积极推进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村镇延伸,努力形成城乡一体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16.进一步完善农村“四通”工程。继续搞好农村路网建设,提高通达深度和建设质量,加强养护管理,确保路况完好。支持发展农村客运服务,本着路运一体、同步规划建设的原则,优化客运线路和站点布局,努力实现农村客运公交化和城乡客运一体化。继续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优先解决高氟,苦咸、污染严重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要实现城乡一体化集中供水。继续完善村村通电工程,重点搞好配套设施建设,减少损耗,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用电的保障率和安全性,加速推进城乡同网同电同价。系统推进农村信息化,逐步实行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强涉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全面提高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
  17.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按照基础设施城镇化、服务设施社区化的要求,着手实施以中心村(农村社区)和中心镇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进程。到2020年,中心村之间及中心村与中心镇之间,要全面实现等级公路连接.以路网建设带动农村客运、商贸物流、乡村旅游等产业的发展。中心镇和大部分中心村 (农村社区)都要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质量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镇村街道要按功能要求全面硬化、绿化、亮化和美化,有条件的中心镇和中心村(农村社区)要争取实现集中供暖和供气,电力、电信、给排水、防灾减灾、环保设施和其它生产生活,设施要全面改善。
  六、统筹城乡环境管理,建设城乡一体的生态文明
  18.建立城乡统筹的环境保护机料。对城乡生态环境实行统一规划和建设,着力构建城乡衔接的绿化和环保基础设施体系。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污染谁治理和赔偿的原则,统筹划分城乡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责任,建立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补偿机制,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
  19.实行城乡污染一体化防治。把城市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染防治结合起来,实行统一规划和系统整治。统筹布局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环境设施。到2020年,所有中心镇都要建设污水处理厂或连接县(市)驻地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输送设施,有条件的应建设适度规模的垃圾处理厂。对农村污水,主要实行村收集、镇处理;对农村垃圾,除建有垃圾处理厂的中心镇外,主要实行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所有中心村(农村社区)都要建设垃圾临时存储设施和连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输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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