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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开斋节放假的通知

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开斋节放假的通知
(津民委〔2009〕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9月21日(星期一、农历八月初三)是回、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乌孜别克、保安、东乡、撒拉等十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开斋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津政办发[1990]24号文件规定,上述十个少数民族的职工放假一天。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并做好各项工作。
  此通知请转发本系统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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