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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济委员会等部门非煤矿山专项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济委员会等部门非煤矿山专项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2009〕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试验区、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济委员会、市安全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制定的《六安市非煤矿山专项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六安市非煤矿山专项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经济委员会、市安全监管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随着我市非煤矿山采选产业的不断发展,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数量逐步增加。目前,我市有非煤矿山企业531户,其中铁矿采选企业22户,建筑石料开采企业256户,金矿企业1户,铅锌矿企业5户,石煤企业1户,萤石矿企业4户,砖瓦企业242户。为规范非煤矿山生产经营秩序,促进非煤矿山技术进步和装备升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我市非煤矿山行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非煤矿山专项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六安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顿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合规、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治乱、治散、治差”为重点,以技术改造、隐患排查治理为手段,着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和开采活动,不断提升非煤矿山的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健康有序发展。
  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整顿治理,基本达到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依法合规、工程设计科学规范、工程建设质量合格、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矿山建设及生产经营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工作目标。
  二、专项整顿治理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和省行业准入条件及产业政策的矿山;
  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备案的矿山,工程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的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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