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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五)坚持宣传培训、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对城乡居民及行业、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全面加强公益性地质灾害防治,大力遏制人为地质灾害发生,稳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工程地质环境、水文地质环境、城镇地质环境、农业地质环境保护。

  三、联席会议的议事规程

  (一)实行例会制度。每年汛前召开1次全体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具体地质灾害的协调处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组织。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联系此项工作的副主任、县国土房管局局长召集,由县国土房管局承办,成员单位务必积极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意见。

  (三)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及领导的批示或指示精神,根据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进展情况准备议题,报分管副县长审定。

  (四)议定事项的落实。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报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情况由县政府督查室和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同跟踪督查。

  (五)实行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相关科室业务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及时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接洽和报送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事宜,反馈本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有关情况。

  四、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机构设置

  召集人:
  汤 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王新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冉启智 县国土房管局局长

  成 员:
  李云胜 县发改委副主任

  冉启斌 县经贸委副主任

  崔 镛 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世伟 县民政局副局长

  向大伟 县建委副主任

  刘兴德 县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秦中福 县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白晓云 县交通局副局长

  李世安 县水务局副局长

  马培宇 县安监局副局长

  谭燕子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何绍林 县农业局副局长

  谭定权 县旅游局副局长

  杜元洪 县卫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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