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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援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总体要求

  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把援助活动作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好事的具体行动;要积极开展援助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援助活动的重要性,真正为光明西路第三社区居民中有创业愿望,而自身无力解决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问题的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援助。

  四、参加范围

  厅机关、厅属各单位正式在岗党员干部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反担保援助活动。被担保对象为回民区钢铁路光明西路第三社区有创业愿望人员。

  五、具体安排

  这次援助活动从2009年3月中旬开始,共分三个阶段、八个环节(即:分为宣传动员、摸底调查、创业培训、报名备案、确认建库、办理手续、监督运行、科学评估)。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摸底调查阶段(从3月中旬到4月底)。3月18日召开劳动保障厅系统党员干部动员大会。在这一阶段,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援助活动的重要意义、原则和方法,大力宣传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及时总结宣传援助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推动援助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二阶段,填报建库阶段(5-6月份)。担保援助志愿者按要求填写《反担保援助志愿者登记表》及汇总表,5月15日前,以处室、单位为单位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由办公室统一汇总报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同时报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备案,自治区就业服务局负责建立反担保援助志愿者信息库。

  第三阶段,双方对接阶段(7月份)。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和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将根据反担保援助志愿者登记情况和初始创业者需求情况,组织担保援助志愿者与初始创业者对接,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与承贷银行衔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手续。各总支、支部在活动期间要组织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援助对象的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困难、化解风险。

  六、保障措施

  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援助活动是一项全新工作,涉及人员和部门多,活动时间长,为确保活动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有序有效开展,努力维护好反担保人、创业者、金融机构、政府委托担保机构等各方面利益,厅里成立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援助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冀秉峰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刘建一、武玉学、王燕峰及就业服务局局长王又红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及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援助活动,协调、解决在援助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杨亦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事务由机关党委和就业服务局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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