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09〕139号)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相关部门:
《2009年全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七日
2009年全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全县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立足于治隐患、抓整治、打非法、压事故,全面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基层,打牢基础,着力构建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全县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消除一批重大煤矿安全隐患,整治一批煤矿违规开采、违法开采突出,采矿秩序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矿井,依法查处一批煤矿安全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全县煤矿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遏制一般事故。
三、时间及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09年6月15日开始,至2009年8月31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督查检查、总结评估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20日)。制订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发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21日-7月20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相关部门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企业自查工作必须做到3个100%,即:矿井安全检查率达100%,采煤工作面检查率达100%,掘进头检查率达100%。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要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府相关部门报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制度,并按照管理权限,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跟踪,采取定点复查、定期复查、重点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复查情况要向县经贸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