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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内劳社办字[2009]231号)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政策精神,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持和促进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确保发放的政治责任感。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事关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全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民生的高度,提高对确保发放工作的认识,加强对确保发放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将确保发放工作作为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地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认真研究解决发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分析研究当地社会化发放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制约养老金发放工作的不利因素,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

  二、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经纳入社会保障预算,实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征收养老保险费,全额支付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把发放养老金与企业缴费挂钩。要继续坚持月调度、重点监控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确保待遇支付的长效机制。完善确保基本养老金发放的预警制度,加大对困难地区补助调剂力度,巩固当期发放无拖欠的成果。

  三、加强基础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要坚持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重点地区采取监控办法以及资金应急调度办法,确保发放工作以提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效率。同时要坚持抓个案,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发生拖欠养老金的单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结合推进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加强资金调剂,提高基金支撑能力,巩固确保发放。各盟市劳动保障部门近期要对当地确保发放和社会化发放工作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漏洞,清理死角,切实巩固确保发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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