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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09〕1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酉阳自治县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求和7月16日全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销毁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清理,全面掌握隐患存在的节点、部位,剖析存在隐患的原因及危险性,制定措施,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条件审查合格发证率100%;全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2010年以前,全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杜绝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7月15至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有关单位职责;层层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1日至11月1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酉阳府办发〔2009〕100号文件精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除全面开展“地毯式”搜索外,重点对竹林、山洞、废旧房屋等地方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实行“铁腕式”整治。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治理。

  (三)“回头看”总结提高阶段(2009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县监察局、安监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组成督查组,抽调人员对各乡镇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总结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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