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整治大执法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5日)。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在整改中要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期消除隐患。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按照有关法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经验,巩固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的成果,建立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验收检查中若发现工作不到位、公共聚集场所仍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上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颜正福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黄晓冬、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江为副组长,公安局、安监局、文广新局、工商局、气象局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公共聚集场所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内),由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张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也要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具体责任领导,明确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具体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于8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单位要切实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登记造册、挂牌整改、逐一销号,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强化纪律,严格执法。要严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实现指标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公安部门排查整治执法的重点要放在刀、枪、毒、爆等涉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上,放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落实上。安监局要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公共场所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工商局要坚决打击并取缔无证经营行为。文广新局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形成整治合力,坚决打击公共场所的黄、赌、毒行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采取铁的手腕,坚决依法整治。凡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或因措施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县要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宣传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精心制作宣传方案,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通过标语、宣传车、板报等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县电视台、《酉阳报》社、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要充分发挥宣传主力军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曝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