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教育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47号)
市教育局:
报来《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职能归并和审批科设立方案》收悉。根据《郴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有关职责和机构设置调整意见
整合有关科室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职责,设立行政审批科;学生科职责并入行政审批科,保留学生科牌子。行政审批科(学生科)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教育局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其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在局机关核定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总额内调剂。
以上意见不另发文,在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
二、你局继续保留实施并归集到行政审批科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1.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2.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核准;
3.教师资格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与农业、质监部门联合审批)。
(三)年审年检事项:
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考试报名费;
2.录取费;
3.证书工本费;
4.普通话测试收费;
5.教师资格考试费;
6.自学考试收费。
你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年审年检事项调整和办事流程优化及办结时限压缩等工作,待行政审批科进驻后再进行,并另行发文予以明确。